具有三大特點:獨占性、地域性、時間性。
獨占性是指對同一內容的發明創造,國家只授予一項專利權。被授予專利權的人享有獨占權利,未經專利權人許可,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得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制造、使用、許諾銷售、銷售、進口其專利產品,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、許諾銷售、銷售、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。
地域性,即空間限制性,指一個國家或地區授予的專利權,僅在該國或該地區才有效,在其他國家或地區沒有任何法律約束力。因此,一件發明若要在許多國家或地區得到法律保護,必須分別在這些國家或地區申請專利。
專利權的時間性是指專利權有一定的期限。各國專利法對專利權的有效保護期限都有自己的規定,計算保護期限的起始時間也各不相同。專利權人對其擁有的專利權指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有效,其現屆滿或專利權中途喪失后,其發明名創造就成為公共財富,任何人均何以無償使用。